114-1-服務學習知多少
⭐服務學習期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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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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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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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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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服務學習)曠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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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假單核准證明聯」紙本,請參閱下方「課堂表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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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四)20: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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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志工時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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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為正本,須本人親繳,請參閱下方「志工服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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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四)14:30-20:30
01/12(一)15: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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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手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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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繳交時數證明後現場領取,限本人親領,心得表格為課程制式,不得代領或自行複印,請參閱下方「志工服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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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手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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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本人親繳,請參閱下方「志工服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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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相關記錄更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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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課堂出席記錄、多元文化參與記錄、志工時數繳交記錄、手寫心得繳交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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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點皆為「服務學習」(行政大樓一樓學務處),期末在即,為避免資訊落差,影響同學成績或權益,如有課程相關疑問,請詳閱下方「服務學習知多少」說明,或親自至學務處詢問,並請務必詢問「服務學習課程團隊-果子老師、裕隆老師、值班TA(課程助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