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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模式與架構

從學校教育制度而言,服務-學習之推動,可以結合課程、社團及各系專業之方式進行。

♥大一校訂共同必修

服務-學習可說是一種教學方法,適用於課程之中,結合與課程內容相關知能之服務經驗,提升學生的學習效果與人格發展。課程模式分為三大類:校訂共同課程、通識課程、專業課程,而目前本校採用校訂共同課程做起。校訂共同課程:為大一必修零學分之基礎課程。與一般學校實施之勞作教育,及校內清掃工作不同。此一課程融合社區服務歷程,安排基礎理論講座,以及課堂教師引導與討論,且實地協助學生達到課程所訂定之學習目標。雖是共同必修課程,但也引導學生能針對本身科系專長,在服務過程中發揮功效。

一、課程模式 - 機構篇

由學校主動社服機構協調合作方式,以確保服務-學習目標之達成,也減少學生選擇機構之不便。服務對象以學童課輔、長者關懷、身心障礙服務及環境保護等四大類型為主,服務型式多元化,例如:兒童課輔、假日親子營、偏遠小學科學營、品格教育、老人陪伴、視障活動協助、心智障礙者活動帶領、街頭募發票、綠活圖製作、長者到宅電腦服務、新移民家庭協助…等。

二、課程模式 - 社團篇

除了與社服機構合作外,服務-學習亦可透過學生社團進行。社團於寒暑假結束前提出服務-學習企劃書,經學校「服務-學習」課程執行小組審核通過後,與社服機構一起接受學生之選擇,服務之地點以校區周遭國中小及社區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