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服務學習知多少

服務學習期末提醒
事項
補充說明
日期
銷(服務學習)曠課
繳交「假單核准證明聯」紙本,請參閱下方「課堂表現」說明。
01/08(四)20:30前
繳交志工時數證明
須為正本,須本人親繳,請參閱下方「志工服務」說明。
01/08(四)14:30-20:30
01/12(一)15:30-18:00
領取手寫心得
於繳交時數證明後現場領取,限本人親領,心得表格為課程制式,不得代領或自行複印,請參閱下方「志工服務」說明。
繳交手寫心得
須本人親繳,請參閱下方「志工服務」說明。
課程相關記錄更正申請
包含課堂出席記錄、多元文化參與記錄、志工時數繳交記錄、手寫心得繳交記錄

以上地點皆為「服務學習」(行政大樓一樓學務處),期末在即,為避免資訊落差,影響同學成績或權益,如有課程相關疑問,請詳閱下方「服務學習知多少」說明,或親自至學務處詢問,並請務必詢問「服務學習課程團隊-果子老師、裕隆老師、值班TA(課程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