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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臺北市金龍發展中心

 

臺北市金龍發展中心

 

機構督導:葉兆欣 / 社工員

機構電話:(022793-2903

聯絡時段:週一至週五 下午1:00~晚上9:00

電子信箱:syinlu.chilung@msa.hinet.netjc0529jc@gmail.com

單位網站:http://www.syinlu.org.tw/

///可選擇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週二至週四各一組

共招募 3

 

///服務時數///

服務21小時

(服務時數不含用餐及往返交通時間)

 

///福利///

服務時數證明

車馬補助費

(帶學員外出所產生的交通費)

///服務對象與性質///

對象:15歲以上智能障礙者約60

性質:陪伴智能障礙者外出或陪伴參與室內活動

///服務地點///

機構服務: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36-1

外出服務:視活動安排而定。

///服務方案說明///

服務日期與時間:

分為週二組、週三組、週四組,

服務時間為上午9:30~12:30、下午1:30~3:30、晚上6:30~9:30

週二組:10/1310/2010/2711/311/1711/2412/1

週三組:10/1410/2110/2811/411/1811/2512/2

週四組:10/1510/2210/2911/511/1911/2612/3

(若下雨天則取消外出,改為室內活動)

服務內容:

陪同學員外食並協助用餐。

陪同學員外出運動、購物。

陪伴或引導學員進行個人休閒活動。

半日活動:戶外活動(踏青、郊遊)、藝文活動(看電影、表演、展覽)、體育活動(各式球類運動)

整理二手商店之捐物及清潔打掃

進班協助學員參與活動

夜間服務:分為週二組、週三組、週四組,

 陪同學員外食、購物、逛街、公園運動、看表演。

 設計及帶領活動供住宿的學員參與。

///服務行前訓練///

þ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日期詳見行事曆。

þ機構內部訓練1小時,於第一次服務前1小時至機構進行訓練。

///服務行前籌備///

視服務時間而定,活動須由同學自行設計,於服務前一週繳交活動教案給督導,透過討論確認後帶領。

///學生需具備特長///

由於中心服務對象為較重度之智能障礙者,希望小組成員能具備耐心、愛心,且不怕挫折。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1.服務請勿遲到

2.穿著以整齊方便活動為主,勿穿低胸、熱褲或高跟鞋。

3.避免穿著拖鞋

4.服務時勿玩手機或一直聊天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TA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訂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TA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TA准假後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一週前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認識生命教育的意含,瞭解不同生命的獨特性。

 

 

服務對象: 身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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