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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金龍發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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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督導:葉兆欣 / 社工員 機構電話:(02)2793-2903 聯絡時段:週一至週五 下午1:00~晚上9:00 電子信箱:syinlu.chilung@msa.hinet.net,jc0529jc@gmail.com 單位網站:http://www.syinlu.org.tw/ |
///可選擇服務時段///
///招募組數/// 週二至週四各一組 共招募 3 組
///服務時數/// 服務21小時 (服務時數不含用餐及往返交通時間)
///福利/// 服務時數證明 車馬補助費 (帶學員外出所產生的交通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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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與性質/// 對象:15歲以上智能障礙者約60人 性質:陪伴智能障礙者外出或陪伴參與室內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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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點/// 機構服務: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36-1號 外出服務:視活動安排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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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說明/// 服務日期與時間: 分為週二組、週三組、週四組, 服務時間為上午9:30~12:30、下午1:30~3:30、晚上6:30~9:30 週二組:10/13、10/20、10/27、11/3、11/17、11/24、12/1 週三組:10/14、10/21、10/28、11/4、11/18、11/25、12/2 週四組:10/15、10/22、10/29、11/5、11/19、11/26、12/3 (若下雨天則取消外出,改為室內活動) 服務內容: ✔陪同學員外食並協助用餐。 ✔陪同學員外出運動、購物。 ✔陪伴或引導學員進行個人休閒活動。 ✔半日活動:戶外活動(踏青、郊遊)、藝文活動(看電影、表演、展覽)、體育活動(各式球類運動)。 ✔整理二手商店之捐物及清潔打掃 ✔進班協助學員參與活動 夜間服務:分為週二組、週三組、週四組, ✔ 陪同學員外食、購物、逛街、公園運動、看表演。 ✔ 設計及帶領活動供住宿的學員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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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訓練/// þ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日期詳見行事曆。 þ機構內部訓練1小時,於第一次服務前1小時至機構進行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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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籌備/// 視服務時間而定,活動須由同學自行設計,於服務前一週繳交活動教案給督導,透過討論確認後帶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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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需具備特長/// 由於中心服務對象為較重度之智能障礙者,希望小組成員能具備耐心、愛心,且不怕挫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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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1.服務請勿遲到 2.穿著以整齊方便活動為主,勿穿低胸、熱褲或高跟鞋。 3.避免穿著拖鞋 4.服務時勿玩手機或一直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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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TA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訂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TA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TA准假後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一週前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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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認識生命教育的意含,瞭解不同生命的獨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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