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112-2-完成校外服務點數申請教學
完成校外服務後,該怎麼申請【校外志工】項目的點數呢?
❶預備時數證明的「正本」
❷查詢「修課序號」
❸領表 (開放時間至學務處課指組找黃裕隆老師)
❹6/14(週五)前繳回申請表 (連同時數證明正本)
◆領表日期|即日起至6/12(週三)
◆繳回日期|即日起至6/14(週五)
◆開放時間|週一至五08:30至17:00
不含週六日及午休時間(12:00-13:30)
其他相關細節,請參閱「【自主學習】112-2-公益志工、課程補給站及TA課程」說明 (須開啟雲端試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