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學習】112-2-完成校外服務點數申請教學

完成校外服務後,該怎麼申請【校外志工】項目的點數呢?

預備時數證明的「正本」

查詢「修課序號」

領表 (開放時間至學務處課指組找黃裕隆老師)

6/14(週五)前繳回申請表 (連同時數證明正本)

◆領表日期|即日起至6/12(週三)

◆繳回日期|即日起至6/14(週五)

◆開放時間|週一至五08:30至17:00

不含週六日及午休時間(12:00-13:30)

其他相關細節,請參閱【自主學習】112-2-公益志工、課程補給站及TA課程說明 (須開啟雲端試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