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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社福單位申請配合服務學習課程方案流程🔵】
申請方式
.請先詳閱下方流程說明。
.如為108-1學期已申請過之單位,請參考前學期內容(https://slc.ntut.edu.tw/p/406-1045-95571,r998.php?Lang=zh-tw),並將欲修改之內容Mail至「NTUTSL97@MAIL.NTUT.EDU.TW」。
.如為新單位(含108-1學期未申請之單位)﹑請來信至上述信箱,課程承辦單位會回寄空白申請表。
.可於信件寄出後隔天電洽(02)2771-2171#1289 (果子老師);如寄多封申請,以最後一個日期之內容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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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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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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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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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一)-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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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單位/機構
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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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臺北科大的服務學習為「共同必修課程」,同學並非社工專業或相關領域,請思考可帶領同學學習到什麼?課程結束後,如何讓這批同學成為社福單位可運用的志工?
.請於期限內安排「校外課程」,時數須達20小時,單次時數不得少於2小時,並請安排5至10個不同的日期。(不得少於5天多於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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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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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說明/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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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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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幫助同學快速進入狀況,包含:認識接觸對象(例:每位學童的背景及行為特質)、專業操作技巧(例:輪椅及輔具操作、活動撰寫企劃、對話技巧)與其他注意事項(例:言行舉止及服裝標準、請假及補課規則、達到什麼樣程度才算完成、材料費請領方式)…等。
.請於申請時提出訓練內容與預計架構。
.請務必於整組同學第一次到機構時(不含簽約),安排至少30分鐘之行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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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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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種子老師帶領全組進行下一次活動之討論及預備。
.非必要安排,視申請內容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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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課程
(服務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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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實際與社福單位所關懷之對象互動,以「學童、身心障礙者與長者」優先,請勿涉及政治議題及宗教信仰。
.請務必安排,且時間至少佔總時數之二分之一;場地佈置與復原、行政庶務…等間接內容加總不得超過總時數之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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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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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針對當次活動進行「具批判性修正之討論」。(例:活動中缺少什麼?什麼時間該放音樂沒放…等。)
.非必要安排,建議單次勿超過30分鐘。(除非下次活動所有人事時地物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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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學期關心
及
心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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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瞭解同學實際執行後的心理狀況,並給予需要之支持與協助。
.務必安排2次(時數不限),建議可於最後一次服務時辦理「成果分享會」,藉此瞭解同學們的學習成果與心得,並邀請擔任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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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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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已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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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公告至服務學習網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公告名單僅代表已收到申請,確切通過須經由課程委員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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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一)-3/12(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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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審核&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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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委員將依照「申請內容」、「實施方式」及「前學期同學學習效益與回饋」進行審核,並以符合課程目標之方案優先招募。
.通過審核的單位會收到課程承辦單位設定之錄取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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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六)-3/2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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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合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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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合週為小組寄小組履歷(方案申請)電子檔至社福單位申請信箱,此階段可安排與小組進行面談。
.確認錄取之小組,週一至五14:00-19:00可憑領取合約書正本,並於媒合最後一天時限內簽畢並繳回。
.需特別注意之日期:
✔ 3/30(一)之前及6/15(一)之後。
✔4/2(四)-4/7(二)→春假
✔4/20(三)-4/26(日)→期中考預備週
✔4/27(一)-5/1(五)→期中考週
✔5/1(五)→勞動節
✔5/9(六)-5/10(日)→母親節
✔同學課表有安排課程之時間 (含往返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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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二)-6/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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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校外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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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實際狀況進行簽到及簽退。
.課程老師及TA帶領小老師及觀察員進行實地訪視。 (會事先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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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一)-6/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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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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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小組期末學期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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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一)-8/3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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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服務及反思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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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起開放寒暑假志工方案,目前以通過教育部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寒假及暑假營隊活動優先申請,如其他社福單位有志工需求,請依課程標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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