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長02】台北市私立葉媽媽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貼心小提醒★】
請務必看清楚以下資訊,再進行提問或申請,避免造成社福機構的困擾唷~☺
【合作機構資訊】
|
▶ 合作機構全名 |
台北市私立葉媽媽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
|
▶ 合作機構市內電話 |
(02)2332-9985 |
|
▶ 合作機構地址 |
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243之13號 |
|
▶ 合作機構官網 |
FB搜尋:台北市私立葉爸爸葉媽媽老人養護所 |
【方案初步資訊】
(請在符合的項目中填入█,對象及性質可複選)
|
▶ 合作機構簡稱 |
葉媽媽 |
▶ 合作機構方案編號 |
長02 |
|
▶ 方案接觸對象 (可複選) |
☐0至6歲學齡前幼兒 ☐國小學童 ☐國中學童 ☐高中學童 █一般長者 |
||
|
☐20歲以下身心障礙學童 ☐20歲以上身心障礙成年 ☐其他間接服務 |
|||
|
▶ 人數 |
約4-6人 (請填寫北科大學生至機構單次接觸上述對象的人數) |
||
|
▶ 方案性質 (可複選) |
☐課業輔導 ☐遠距課輔 ☐品格教育或生命教育 ☐才藝教學(例如:電腦.音樂…等) ☐營隊活動 |
||
|
█活動設計(活動內容由北科大學生規劃與設計,並於活動前將活動企畫交由種子老師審核。) |
|||
|
☐活動帶領(活動內容由種子老師規劃與設計,北科大學生僅配合。) ☐活動後場地復原 |
|||
|
█外出協助 ☐活動支援(例如:義賣.園遊會.歌唱比賽.啦啦隊競賽…等) ☐食物包整理 |
|||
|
☐街頭勸募 ☐環境保護(淨山.淨灘.資源回收…等) ☐生命故事及影像紀錄 ☐其他 |
|||
|
▶ 方案執行週期 (指實際服務日期) |
█週期性(頻率為一週一次或是多週一次,且皆固定於同星期。例如:都是在週四晚上。) |
||
|
☐非週期性(其中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固定於同星期。例如:日期有星期六下午,也有星期日上午。) |
|||
|
▶ 預計招募組數 |
共2組 |
||
【機構種子老師聯絡資訊】
|
▶ 種子老師姓名 |
陳昭明 老師 |
▶ 種子老師 照片 |
|
|
▶ 聯絡電話與分機 |
(02)2332-9985 |
||
|
▶ 學生方便電聯的 星期與時段 |
▶週一至週六 →10:00-18:00 (非以上時段請勿去電!) |
||
|
▶ 其他聯繫方式 |
Line ID→chaim0601 FB暱稱→chaim chen |
||
|
▶ 電子信箱 |
evil0601@hotmail.com |
||
|
▶ 方案執行地址 |
集合地點: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243之13號 (每次外出活動地點由同學與長輩共同決定) |
||
|
▶ 交通方式 |
捷運板南線(藍線)至龍山寺捷運站下車,在1號出口對面(西園路上)轉搭265、234、705公車,至"西園路二段"下車。 |
||
【方案執行相關資訊】
(依課程四大階段:準備→服務→反思→慶賀)
|
第一階段:準備 |
|
第二階段:服務 |
||||||||||||||||||||||||||||||||||||||||||||||||||||||||||||||||||
|
【服務行前訓練】 (指機構於第一次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活動內容以外出活動為主,考量因天候因素而無法外出,因此請小組同學先規劃雨天的室內活動備案。 ✔外出活動地點於第一次服務時(或行前訓練當晚),由長輩與同學們共同討論決定。 ✔每次活動小組推派1~2位同學擔任該次活動的主要負責人,負責行程規劃、交通安排、活動場勘等事宜,並與機構種子老師聯繫、討論。
【學生須具備特長】 ✔ 不排斥與長者互動者 ✔ 俱台語溝通能力佳 ✔ 活動熱情.主動積極者 ✔ 喜愛夜間戶外活動者 ✔ 願意與長輩一起享受台北的夜生活 |
|
▶課程校外時數限定為至少20小時,若超過20小時,修課學生與校外種子老師於簽約前談妥後仍可辦理,但不宜於簽約後任意更改不符合課程之內容,或更改服務及集訓之時數及次數。 ▶方案如未滿20小時,須於簽約時確認! 【服務方案說明】 ▶ 服務體驗日期、星期與時間→ 【長02-01】週三夜間組
▶申請次數與時數(含訓練與籌備):共6次,22小時。
【長02-02】週六白天組
▶申請次數與時數(含訓練與籌備):共5次,23小時。
【至機構服務時的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 尊重彼此的想法,所有的決策由長輩及同學共同決定 2. 拍照前,請先詢問長輩意願 3. 拍攝的影片及照片,僅用於服務-學習成果使用,勿放於個人臉書及社群網站上 4.外出活動費用(包括車資.門票)由當次所有外出人員(包括長輩.同學及陪伴者)共同分擔;外出個人餐費則由個人自付。(交通工具若為使用台北市復康巴士,費用則由長輩負擔) 5.若因雨天無法外出而在機構內活動,活動所需材料將由機構負責。 6.由於外出活動成本較高,請小組在規劃活動地點前,考量彼此的經濟狀況。
【機構可提供福利項目】 (請於簽訂合約前確認各項目細節,包含金額與方式。)
. |
||||||||||||||||||||||||||||||||||||||||||||||||||||||||||||||||||
|
|
|
|
||||||||||||||||||||||||||||||||||||||||||||||||||||||||||||||||||
|
第三階段:反思 |
|
第四階段:慶賀 |
||||||||||||||||||||||||||||||||||||||||||||||||||||||||||||||||||
|
【希望修課學生透過服務體驗關注的社會議題】 ✔台灣失能老人長期照顧的問題與困境 ✔機構失能老人的休閒活動安排 ✔身心障礙者(或失能者)的友善空間與環境 |
|
【至機構服務可學習收穫之處】 ▶在服務.活動.旅遊中,自然學習與長輩相處.溝通之道。 ▶學習團隊合作,共同完成服務-學習課程。 ▶透過彼此的溝通瞭解,一起完成長輩.小組成員共同的夢想。 |
||||||||||||||||||||||||||||||||||||||||||||||||||||||||||||||||||
|
|
||||||||||||||||||||||||||||||||||||||||||||||||||||||||||||||||||||
|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言行舉止與服裝,不得說不雅字眼、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5至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授課老師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的小組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種子老師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種子老師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課程作業,並出席慶賀;學期結束,授課老師及機構種子老師會依校外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
|
|
||||||||||||||||||||||||||||||||||||||||||||||||||||||||||||||||||||
|
【服務場域照片】 (請提供學生選擇此方案會碰到的場地或畫面相關照片,6張以內,不強制提供。)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