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 【長11】 臺北市私立唯新尊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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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臺北市私立唯新尊榮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服務類型:長者陪伴關懷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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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 ▶ 機構督導→廖靜雯 ▶ 電子信箱→dy92133116@gmail.com ▶ 聯絡電話→(02)2550-1118、0953-221-653 ▶ 電聯時段→市話週二與週四09:00-17:00、手機皆可 ▶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太原路97巷4號 ▶ 單位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ShiangBoa/ ▶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或是FB暱稱)→ |
【服務時段】
【招募組數】 週二方案:1組 週四方案:1組 ------------------ 共招募2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21小時,共7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5小時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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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 台北市大同區太原路97巷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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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相關】 ▶ 對象→失能長者 ▶ 性質→團康活動、關懷陪伴、活動協助、外出散步 ▶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約10-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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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星期與時間→(任選一個固定時段,一週一次) 週二、週四14:00-17:00 ▶ 服務內容→團康活動、關懷陪伴、活動協助、外出散步 ▶ 服務日期→與機構詳談 ▶ 實際服務次數→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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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4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 對初次服務前一小時進行基礎訓練,包括推輪椅技巧、如何與長輩互動、機構注意事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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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皆須於服務前3天由小組長聯絡機構督導,討論服務活動內容之分工、注意事項及預備活動之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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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每次服務結束後一個小時。 ✔反思地點→服務地點內,由機構督導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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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需具備特長】 ✔ 個性活潑主動,對長輩有耐心 ✔ 對服務項目積極,具簡單應變能力 ✔ 喜愛與長輩互動者佳。 ✔ 有才藝者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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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當次服務或行前訓練請提前至少15分鐘抵達,並於集合時間前自行用餐完畢。 2.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3.每次服務結束後,機構督導與課輔老師視服務狀況,評估整組是否有需 要加強臨時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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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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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愛心、耐心、感恩、惜福、人際關係、如何與長輩相處、活動帶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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