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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長08】 台北市私立恩典之家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單位名稱】台北市私立恩典之家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服務類型:長者陪伴關懷類

【聯繫窗口】

機構督導→陳芷屏

電子信箱→enjoymissing@gmail.com

聯絡電話→(02)2536-5888

電聯時段→09:00-18:00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6巷19號3樓

單位網站→http://www.grace3498111.com/index_tp.html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或是FB暱稱)→

【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1組

------------------

共招募1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21小時,共6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4.5小時

 

【福利】

✔服務時數證明

✔ 茶水 

【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校外服務→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96巷19號3樓

【服務對象相關】

對象→長者及身心障礙者

性質→活動設計與帶領/關懷陪伴/協助長輩外出…等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約25人

【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以下方案任選一個

▶ 方案名稱→週一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一13:30-17:00

▶ 服務日期

・長者陪伴→10/03、10/17、11/14、11/21、12/05、12/09(一次3.5小時,共6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6次

▶ 方案名稱→週二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二13:30-17:00

▶ 服務日期

・長者陪伴→10/04、10/18、11/15、11/29、12/06、12/13(一次3.5小時,共6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6次

▶ 方案名稱→週五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五13:30-17:00

▶ 服務日期

・長者陪伴→09/30、10/14、10/21、11/18、12/02、12/16(一次3.5小時,共6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6次

▶ 方案名稱→週六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六13:30-17:00

▶ 服務日期

・長者陪伴→10/01、10/15、10/22、11/19、12/03、12/10(一次3.5小時,共6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6次

【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4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

▶各方案→機構內部訓練,第一次服務前30分鐘至機構進行訓練。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13:15)抵達預備。

✔於每一次服務結束後,留下來討論下一次服務內容;小組自行設計活動需提前一週將活動計畫使用電子信箱寄給督導,以利協助評估活動可行性。。

【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17:00-17:30

✔反思地點→恩典之家

【學生需具備特長】

✔不排斥與長者、失智症患者或身心障礙者互動。

✔個性活潑或會台語者佳。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

2.衣著不可暴露,機構全面禁煙、酒。

3.不可將長者照片公開傳送,若需於報告中呈現,需經特效處理(例:馬賽克),並且經過機構督導確認,方可使用。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1.活動設計:學習活動設計應注意事項及過程。

2.生命教育:藉由服務長者的過程中,學習尊重及同理的心。

 

服務對象: 長者服務
主要服務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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