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 【學02】 愛網全人關懷基金會中永和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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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愛網全人關懷基金會中永和據點 服務類型:學童課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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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 ▶ 機構督導→余翠霞 ▶ 電子信箱→tracy.ttlc@gmail.com ▶ 聯絡電話→(02)-2244-2638#13、0912-168-531 ▶ 電聯時段→12:00-23:00 ▶ 單位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388號2樓 ▶ 單位網站→http://www.nol.org.tw ▶ 其他聯繫方式→FB:余翠霞 |
【服務時段】
【招募組數】 週一青少年:1組 週二青少年:1組 週三青少年:1組 週四青少年:1組 週一兒童:1組 週三兒童:1組 週五兒童:1組 ------------------ 共招募7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青少年課輔:30小時,共10次 兒童陪讀:20小時,共10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各方案:6小時
【福利】 ✔ 供應小點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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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校外服務→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388號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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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相關】 ▶ 對象→兒童(小三到小六)與青少年(國一到高中) ▶ 性質→ 兒童:督促學生完成當天作業並給予訂正與課業解題。 青少年:K書時,陪伴孩子讀書與課業解題;針對功課較遲緩者,做一對一指導。 ▶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每個時段約17位學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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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方案名稱→週一青少年 ▶ 星期與時間→每週一,18:30-21:30,一次3小時 ▶ 服務日期 ・青少年陪讀→10/03、10/17、10/24、10/31(期中考預備週)、11/14、11/21、11/28、12/05、12/12、12/19(一次3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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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名稱→週二青少年 ▶ 星期與時間→每週二,18:30-21:30,一次3小時 ▶ 服務日期 ・青少年陪讀→10/04、10/11、10/18、10/25、11/01(期中考預備週)、11/15、11/22、11/29、12/06、12/13(一次3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 方案名稱→週三青少年 ▶ 星期與時間→每週三,18:30-21:30,一次3小時 ▶ 服務日期 ・青少年陪讀→10/05、10/12、10/26、11/02(期中考預備週)、11/16、11/23、11/30、12/07、12/14、12/21(一次3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 方案名稱→週四青少年 ▶ 星期與時間→每週四,18:30-21:30,一次3小時 ▶ 服務日期 ・青少年陪讀→10/06、10/13、10/20、10/27、11/03(期中考預備週)、11/17、11/24、12/01、12/08、12/15(一次3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 方案名稱→週一兒童 ▶ 星期與時間→每週一,16:00-18:00,一次2小時 ▶ 服務日期 ・兒童陪讀→10/03、10/17、10/24、10/31(期中考預備週)、11/14、11/21、11/28、12/05、12/12、12/19(一次2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 方案名稱→週三兒童 ▶ 星期與時間→每週三,16:00-18:00,一次2小時 ▶ 服務日期 ・兒童陪讀→10/05、10/12、10/26、11/02(期中考預備週)、11/16、11/23、11/30、12/07、12/14、12/21(一次2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 方案名稱→週五兒童 ▶ 星期與時間→每週五,16:00-18:00,一次2小時 ▶ 服務日期 ・兒童陪讀→10/07、10/14、10/21、10/28、11/04(期中考預備週)、11/18、11/25、12/02、12/09、12/16(一次2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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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2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學校舉辦之期中學童課輔訓練共計2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10/01(六)15: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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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事先複習國小國中高中教科書或講義參考書,特別是英、數、理三個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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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每次服務後進行檢討與反思 ✔反思地點→機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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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需具備特長】 ✔對兒童、青少年有經驗與熱忱者尤佳 ✔精通國中小英、數、理三個科目,且以有教學、家教經驗者尤佳 ✔善於團康活動設計,且有特殊專才(如樂器 、唱歌、舞蹈等)或有參加帶領過營會經驗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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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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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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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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