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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學17】 社團法人臺北巿臻佶祥社會服務協會

【單位名稱】社團法人臺北巿臻佶祥社會服務協會

服務類型:學童課輔

【聯繫窗口】

機構督導→劉華崙 / 娜娜老師

電子信箱→ninapetz@gmail.com

聯絡電話→0918-111-295、(02)2303-6281

電聯時段→週一至週五14:00-19:00

單位地址→台北巿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15巷18號

單位網站→南機場幸福食物銀行 http://goo.gl/RHKwkT,南機場樂活園地-方荷生里長 https://goo.gl/VCeWgQ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或是FB暱稱)→jenjishiang@gmail.com

【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1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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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募1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20小時,共10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3小時

【福利】

【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校外服務→台北巿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15巷18號

【服務對象相關】

對象→弱勢、高風險、中低收、單親、新住民、隔代

性質→課輔志工,弱勢兒少課業輔導與安排其他領域的課程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國小班大約10人

【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星期與時間→週五16:30-19:00(17:30-18:00晚餐,不列入服務時數)

▶ 服務日期

・課業輔導→10/07、10/14、10/21、10/28、11/04(期中考預備週)、11/18、11/25、12/09、12/16、12/23(一次2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2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

▶10/05(三)18:00-19:00,機構內,1小時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19:00服務完之後

✔反思地點→南機場機構內餐廳

【學生需具備特長】

✔孩子皆為弱勢、高風險、中低收、單親、新住民等身份,不良常規、情緒和互動時的口氣,對於錯誤行為出現時,請即時糾正(並含以下注意事項)

✔請給予正向的引導

✔具備耐心和同理心

✔良好的行為示範

✔請勿順從,無法解決時請交由班老師處理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請參與服務國小班的同學,以正常心切勿有同情看待孩子。

2.請同學提前10分鐘抵達,並請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現象,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3.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穿著不得暴露,且不得於服務有菸酒味。

4.服務進行中時請投入,不可滑手機或和孩子聊天。不和孩子討論與活動不相關的話題。

5.需分工負責活動內容(小隊輔、活動組、總務組、教學),並配合事前的預備、活動進行及事後收拾工作(不列入服務時數)。

6.服務時注意說話可能常用的不雅用詞及行為。以協助的角色,鼓勵孩子自行完成作品。
7.須全勤出席(含行前籌備、服務後場復與反思),每次服務完需繳交團體學員當次服務心得1篇,服務次數結束後,會頒贈團體服務證書,個人服務時數證明(需要者)。
8.不留私訊給任何孩子。
9.服務期間所持有個人的數位產品,請勿借給孩子使用。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服務對象: 學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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