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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學10】 財團法人基督教中華信望愛基金會(大安)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基督教中華信望愛基金會(大安)

服務類型:學童課輔

【聯繫窗口】

機構督導→李如琪

電子信箱→angel-160@hotmail.com

聯絡電話→0928-200-160

電聯時段→09:00-18:00

單位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8號B1

單位網站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或是FB暱稱)→168000joy

【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1組

------------------

共招1募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週六大安:30小時,共10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4小時 

【福利】

 

【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校外服務→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280巷30-2號3樓

【服務對象相關】

對象→國中生

性質→課業輔導、遊戲設計&帶領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10人-15人

【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星期與時間→週六13:00-16:00

▶ 服務日期

・10/1、10/15、10/22、11/5(期中考預備週)、11/19、11/26、12/3、12/10、12/17、1/7(期末考預備週)(一次3小時,共10次。)

時間

活動內容

服務時數

1300-1330

報到、省查學生讀書執行力、學生討論讀書計畫

0.5

1330-1530

課業輔導

2.0

1530-1600

遊戲活動&點心時間

0.5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2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2小時,日期於簽約時訂定。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服務後半小時。

✔反思地點→機構內。

【學生需具備特長】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服務對象: 學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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