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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學03】 社團法人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大同辦事處

【單位名稱】社團法人台灣愛鄰社區服務協會-大同辦事處

服務類型:學童課輔

【聯繫窗口】

機構督導→莊金淑 師母

電子信箱→isaac911024@gmail.com

聯絡電話→(02)2585-0941、0952-337-489

電聯時段→週二至週五,10:00-20:00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93號

單位網站→http://www.i-link.org.tw

其他聯繫方式→FB:大同靈糧福音中心

【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週二方案:1組

週三方案:1組

週四方案:1組

週五方案:1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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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募4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週二方案:25小時,共12次

週三方案:23小時,共11次

週四方案:23小時,共11次

週五方案:23小時,共11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週二:4小時

週三:4小時

週四:4小時

週五:4小時

【福利】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服務前提供晚餐

✔成發提供豐盛餐點

【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校外服務→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93號

【服務對象相關】

對象→大同區高風險家庭國中生

性質→國中生課後輔導、各科的輔導及活動設計及帶領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約12-15人

【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方案名稱→週二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二,18:00-20:00

▶ 服務日期

・課後輔導→10/18、10/25、11/01(期中考預備週)、11/15、11/22、11/29、12/06、12/13、12/20、12/2701/03(期末考預備週)(一次2小時,共11次。)

・成果發表→12/24(六),14:00-17:00

▶ 實際服務次數→共12次

▶ 方案名稱→週三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三,18:00-20:00

▶ 服務日期

・課後輔導→10/26、11/02(期中考預備週)、11/16、11/23、11/30、12/07、12/14、12/21、12/2801/04(期末考預備週)(一次2小時,共10次。)

・成果發表→12/24(六),14:00-17:00

▶ 實際服務次數→共11次

▶ 方案名稱→週四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四,18:00-20:00

▶ 服務日期

・課後輔導→10/20、10/27、11/03(期中考預備週)、11/17、11/24、12/01、12/08、12/15、12/22、01/05(期末考預備週)(一次2小時,共10次。)

・成果發表→12/24(六),14:00-17:00

▶ 實際服務次數→共11次

▶ 方案名稱→週五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五18:00-20:00

▶ 服務日期

・課後輔導→10/21、10/28、11/04(期中考預備週)、11/18、11/25、12/02、12/09、12/16、12/23、01/06(期末考預備週)(一次2小時,共10次。)

・成果發表→12/24(六),14:00-17:00

▶實際服務次數→共11次

【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2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

▶各方案→10/15(六)10:00-12:00,機構內,2小時。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30前分鐘抵達預備(18:00前須用餐完畢)。

【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每次服務結束後一個小時

✔反思地點→機構內三樓教室

【學生需具備特長】

✔學科類: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社會,可專人專科

✔才藝類:戲劇、舞蹈、各樣樂器等

✔對青少年有愛心及耐心之熱血青年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 進行各項服務-學習時,請遵行服務機構工作人員之指示。

2.如因故未能參與當次服務時,應主動於兩週前告知TA及督導,並主動協調補服務時數日期。

3.甲方於服務期間,不得與服務對象互留電話及單獨外出或單獨從事各樣活動。

4.服務對象為弱勢青少年(單親、隔代教養、高風險等),心靈較敏銳不會分辨假想或事實,服務期間須特別留意避免說出恐嚇性話語、負面字眼、帶色情辭彙、比較性字句;盡量多以肯定讚美方式促進學習意願,如遇特殊個案可請TA或督導協助處理。

5.保障被服務機構與被服務對象之權益及隱私,於課程服務期間取得之照片影像資料應善盡保護責任,須以馬賽克或黑線遮蔽被服務者之個人資訊及特徵,且不得特露或公開被服務機構與被服務對象之隱私資訊。

6.服務期間應著端莊衣著,以尊重服務地區民風及被服務者感受。

7.服務結束前(12/29前),每人需繳交500字個人心得一篇,每組需繳交 期末作業電子檔,供協會存檔之用。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2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透過了解弱勢的需求與困境,並從中反思自我,提升個人同理及關懷的態度;於教學過程可提升自信心、表達能力、課室管理能力、人際互動、團隊能力,並看見自己的優缺點,進而從挫折中學習與成長。

 

服務對象: 學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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