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4-2 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新發展中心(TA用)

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新發展中心

機構督導:王昱揚 / 社工

聯絡電話:(02)2999-0258、0934-302-183

方便電話聯繫時段:週一至週五08:30-17:30

電子信箱:aising@diyi.org.tw,min800301@diyi.org.tw

單位網站:http://goo.gl/ElH4tH

///可選擇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負責TA///

【身2】文發3

阿明

///服務時數///

【身2】20小時

(服務時數不含用餐及往返交通時間)

 

///福利///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中心餐點

社區適應的車費

///服務對象與性質///

對象:20-50歲之間的心智障礙者,如智能障礙、自閉症或合併其他多重障礙者。.

性質:進班協助班級老師課程活動進行、陪伴服務對象外出進行社區適應活動、中心節慶活動設計與辦理。

///服務地點///

機構服務: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二段122號

///服務方案說明///

服務日期與時間:

【身2】18:30-20:30

週二,3/8、3/15、3/22、4/12、4/26、5/3、5/10、5/17、5/24、6/7

///服務行前訓練///

þ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日期詳見行事曆。

þ機構內部訓練,【身2】3/8(二)17:30-18:30環境導覽跟中心簡介

///服務行前籌備///

若是進班或社區適應不需要行前籌備,確定會留到節慶活動給服務-學習的學生進行活動籌備。

///學生需具備特長///

因心智障礙者本身可能認知功能較不足且動作緩慢,陪伴者需要有較多耐心與包容。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1.服務請勿遲到

2.穿著以整齊方便活動為主,勿穿低胸、熱褲或高跟鞋。

3.避免穿著拖鞋

4.服務時勿使用手機或一直聊天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TA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TA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TA准假後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一週前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1.透過服務成年心智障礙者,學習愛心、耐心、同理心、如何面對服務對象的特殊狀況與應對、解決能力,以擴張自己的潛力。

 

服務對象: 身障服務
主要服務時段: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