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寒假服務隊相關資訊
10/06(日)校內截止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一) 服務期間:寒假1 月~2 月間
(二) 服務對象:須於「符合教育優先區指標學校名單」中
(三) 課程含晚會至少規劃3天不少於24小時以上之學童營隊活動
(四) 服務員須參加相關訓練,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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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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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作業 |
□「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附件1)、 □「活動申請案匯整統計表」(附件1-1)、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附件2)、 □「活動企劃書」(附件3) 請依照統一規定表格繕填,並於規定期限內10/06(日)寄至jun1907@ntut.edu.tw,並繳交「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附件1)之正本至學務處子珺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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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準備 |
□「保險投保名冊」(附件4)、 □「營隊住宿申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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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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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結束 |
【結案】活動結束後2週內完成核銷與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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