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心小提醒★】
請務必看清楚以下資訊,再進行提問或申請,避免造成社福機構的困擾唷~☺
【合作機構資訊】
|
▶ 合作機構全名 |
財團法人忠義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
|
▶ 合作機構市內電話 |
(02)2930-2600 |
|
▶ 合作機構地址 |
台北市文山區景興路85巷12號 |
|
▶ 合作機構官網 |
【方案初步資訊】
(請在符合的項目中填入█,對象及性質可複選)
|
▶ 合作機構簡稱 |
忠義 |
▶ 合作機構方案編號 |
綜 |
|
▶ 方案接觸對象 (可複選) |
☐0至6歲學齡前幼兒 ☐國小學童 █國中學童 █高中學童 ☐一般長者 |
||
|
☐20歲以下身心障礙學童 ☐20歲以上身心障礙成年 █其他間接服務 |
|||
|
▶ 人數 |
約 10 人 (請填寫北科大學生至機構單次接觸上述對象的人數) |
||
|
▶ 方案性質 (可複選) |
☐課業輔導 ☐遠距課輔 ☐品格教育或生命教育 ☐才藝教學(例如:電腦.音樂…等) ☐營隊活動 |
||
|
█活動設計(活動內容由北科大學生規劃與設計,並於活動前將活動企畫交由種子老師審核。) |
|||
|
█活動帶領(活動內容由種子老師規劃與設計,北科大學生僅配合。) █活動後場地復原 |
|||
|
☐外出協助 █活動支援(例如:義賣.園遊會.歌唱比賽.啦啦隊競賽…等) ☐食物包整理 |
|||
|
█街頭勸募 ☐環境保護(淨山.淨灘.資源回收…等) ☐生命故事及影像紀錄 ☐其他 |
|||
|
▶ 方案執行週期 (指實際服務日期) |
☐週期性(頻率為一週一次或是多週一次,且皆固定於同星期。例如:都是在週四晚上。) |
||
|
█非週期性(其中一次或一次以上不固定於同星期。例如:日期有星期六下午,也有星期日上午。) |
|||
|
▶ 預計招募組數 |
共 5組 |
||
【機構種子老師聯絡資訊】
|
▶ 種子老師姓名 |
張薰玉 老師 |
▶ 種子老師 照片 |
|
|
▶ 聯絡電話與分機 |
(02)2930-2600 |
||
|
▶ 學生方便電聯的 星期與時段 |
▶週一至週五 →09:00-12:30/13:30-18:00 (非以上時段請勿去電!) |
||
|
▶ 其他聯繫方式 |
Line ID→syunchang531 FB暱稱→syun chang |
||
|
▶ 方案申請電子信箱 |
godbless531@cybaby.org.tw (申請方式請看此頁面最下方說明!) |
||
|
▶ 方案執行地址 |
西門町/忠義基金會-心棧家園(保密單位) |
||
|
▶ 交通方式 |
萬芳社區 |
||
【方案執行相關資訊】
(依課程四大階段:準備→服務→反思→慶賀)
|
第一階段:準備 |
|
第二階段:服務 |
|||||||||||||||||||||||||||||||||||||||||||||||||||||||||||||||
|
【校外課程時間分配】 (課程時數限定為至少20小時,若超過20小時,修課學生、校外種子老師及校內授課老師簽約前談妥後仍可辦理,但不宜於簽約後任意更改不符合課程之內容,或更改服務及集訓之時數及次數。)
(超過校定20小時之時數可再細談刪減與否) (請確定可接受再接洽與選擇)
【服務行前訓練】 (指機構於第一次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30分鐘抵達預備。 (小組需先至機構拿發票箱,再進行街募)
【學生須具備特長】 ✔ 熱情、活潑、不怕生 ✔ 可與青少年溝通、分享 ✔ 願意與陌生人互動 ✔ 認同育幼院服務理念 |
|
【服務方案說明】 ▶ 服務體驗日期、星期與時間→
【至機構服務時的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學生與院生互動時不過問身世背景、不留聯絡方式及合照。 2.如有突發狀況,配合機構同仁的安排及調整。 3.街募發票時,必須穿著忠義基金會背心及攜帶忠義基金會發票箱。 4.休息時間請同學將背心脫下,請勿穿著背心嘻笑、打罵、逛街甚至抽菸。 5.種子老師會不定期至街募現場視察狀況,如服務狀況不佳,或未達到當次發票數量,則該次服務時數不列入計算,需擇日再補服務時數。
【機構可提供福利項目】 (請於簽訂合約前確認各項目細節,包含金額與方式。)
. |
|||||||||||||||||||||||||||||||||||||||||||||||||||||||||||||||
|
|
|
|
|||||||||||||||||||||||||||||||||||||||||||||||||||||||||||||||
|
第三階段:反思 |
|
第四階段:慶賀 |
|||||||||||||||||||||||||||||||||||||||||||||||||||||||||||||||
|
【希望修課學生透過服務體驗關注的社會議題】 ✔透過育幼院的參訪,實際了解弱勢孩童的需要 ✔以實際募發票的方式,協助院童募集生活所需經費 ✔與育幼院青少年互動,給予陪伴及鼓勵 ✔透過實際互動,同理弱勢少年的心理及生活困境 |
|
【至機構服務可學習收穫之處】 ▶透過育幼院的參訪,實際了解弱勢孩童的需要 ▶以實際募發票的方式,協助院童募集生活所需經費 ▶與育幼院青少年互動,給予陪伴及鼓勵 ▶透過實際互動,同理弱勢少年的心理及生活困境 |
|||||||||||||||||||||||||||||||||||||||||||||||||||||||||||||||
|
|
|||||||||||||||||||||||||||||||||||||||||||||||||||||||||||||||||
|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言行舉止與服裝,不得說不雅字眼、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5至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授課老師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的小組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種子老師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種子老師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課程作業,並出席慶賀;學期結束,授課老師及機構種子老師會依校外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
|
|
|||||||||||||||||||||||||||||||||||||||||||||||||||||||||||||||||
|
【服務場域照片】 (請提供學生選擇此方案會碰到的場地或畫面相關照片,6張以內,不強制提供。) |
|||||||||||||||||||||||||||||||||||||||||||||||||||||||||||||||||
|
|
|
||||||||||||||||||||||||||||||||||||||||||||||||||||||||||||||||
|
|
|||||||||||||||||||||||||||||||||||||||||||||||||||||||||||||||||
|
【此方案申請方式】 (請填寫學生申請的方式與階段,例如:面試) 第一階段→至北科大服務-學習網「資料下載區」下載「106-1服務-學習課程機構方案申請表」 第二階段→填妥後寄至方案聯絡人信箱(可於寄出後撥電話確認是否有收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