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單位名稱】松瑞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服務類型:長者陪伴關懷類 |
|||||||||||||||||||||||||||||||||
|
|
【聯繫窗口】 ▶ 機構督導→郭恩惠 / 老師 ▶ 電子信箱→enoch9918@gmail.com ▶ 聯絡電話→0933-873-688 ▶ 電聯時段→週一至週日,09:00-21:00 ▶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雙城街32巷1號1~6樓 ▶ 單位網站→http://www.songzuwen.com.tw/ ▶ 其他聯繫方式→ |
【服務時段】
【招募組數】
------------------ 共招募4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週末上午方案:20小時,共10次 週末下午方案:20小時,共10次 週間方案:20小時,共10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週間/週末方案:4.5小時
【福利】 ✔個人服務時數 |
||||||||||||||||||||||||||||||||
|
【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 校外服務→台北市中山區雙城街32巷1號1~6樓 |
||||||||||||||||||||||||||||||||||
|
【服務對象相關】 ▶ 對象→機構長者約30位 ▶ 性質→陪伴.關懷.外出.畫畫.遊戲.團康.歌唱等等,可自由發揮。 ▶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30人 |
||||||||||||||||||||||||||||||||||
|
【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方案名稱→週末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日,09:00-11:00、14:30-17:00 (任選一時段) ▶ 服務日期 ・長者陪伴 (不得安排整天,且服務次數不得少於8次) 【週日上午方案】→10/23、10/30、11/06(期中考預備週)、11/13(期中考週)、11/20、11/27、12/04、12/18、12/25、01/08(期末考預備週)(一次2小時,共10次。) 【週日下午方案】→10/23、10/30、11/06(期中考預備週)、11/13(期中考週)、11/20、11/27、12/04、12/18(一次2.5小時,共8次。) ▶ 實際服務次數→週日上午方案,共10次。→週日下午方案,共8次。 |
||||||||||||||||||||||||||||||||||
|
▶ 方案名稱→週間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1:00、14:30-17:00 ▶ 服務日期 週一→10/17、10/24、10/31(期中考預備週)、11/07(期中考週)、11/14、11/21、11/28、12/05、12/12、12/19(一次2小時,共10次。) 週二→10/18、10/25、11/01(期中考預備週)、11/08(期中考週)、11/15、11/22、11/29、12/06、12/13、12/20(一次2小時,共10次。) 週三→10/19( 迎新演唱會)、10/26、11/02(期中考預備週)、11/09(期中考週)、11/16、11/23、11/30、12/07、12/14、12/21(一次2小時,共10次。) 週四→10/20、10/27、11/03(期中考預備週)、11/10(期中考週)、11/17、11/24、11/31、12/08、12/15、12/22(一次2小時,共10次。) 週五→10/21、10/28、11/04(期中考預備週)、11/11(期中考週)、11/18、11/25、12/01、12/09、12/16、12/23(一次2小時,共10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10次 |
||||||||||||||||||||||||||||||||||
|
【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4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 ▶各方案→第一次服務前30分鐘,機構及服務對象介紹。 |
||||||||||||||||||||||||||||||||||
|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
||||||||||||||||||||||||||||||||||
|
【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服務後的30分鐘 ✔反思地點→機構內 |
||||||||||||||||||||||||||||||||||
|
【學生需具備特長】 ✔ 學生個性主動活潑 不排斥與老人相處的尤佳 ✔ 會說台語/略懂台語 |
||||||||||||||||||||||||||||||||||
|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
||||||||||||||||||||||||||||||||||
|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
|
【服務&學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