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 【長07】 臺北市私立榮祥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單位名稱】臺北市私立榮祥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服務類型:長者陪伴關懷類

【聯繫窗口】

機構督導→蔡宜珊 社工

電子信箱→rogn_shying@yahoo.com.tw

聯絡電話→(02)2821-3709

電聯時段→週一至週五09:00-17:30,若已過上述聯絡時段,請一律以電子信箱聯繫。

單位地址→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166巷5弄2號1樓

單位網站http://www.rseltc.com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或是FB暱稱)→

【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共招募2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20小時,共10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4.5小時

【福利】

 

【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機構服務→中心活動室(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166巷5弄2號1樓)

出服務依照中心活動規劃,陪伴長輩至社區購物或踏青遊玩(將由中心社工場勘後決定地點)

【服務對象相關】

對象→年滿60歲以上失能長者。

性質→陪伴長輩、協同活動設計與帶領、協助中心團體進行。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約6-8人

【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星期與時間→

週一至週五09:00-11:00、15:00-17:00,週六09:00-11:00(任選一個時段)

▶ 服務內容→(15:00-17:00時段為例)

時間

活動內容

15:00-15:10

由機構督導帶領同學共同開場,向長輩自我介紹後進行暖身活動

15:00-16:40

依當日活動主題,開始進行活動。(視當日活動性質及長輩情形,中間會有5-10分休息時間,同學與長輩補充水份。)

16:40-16:50

向長輩告知本日活動進入尾聲,並進行下次活動小預告。

16:50-17:00

活動結束,同學協助長輩回房,並協助回復活動場地。

17:00-17:30

服務結束後,機構督導與學生們進行回饋,提供同學反思與討論。

17:30

向長輩告別,並預告下次見面時間後賦歸。

▶ 實際服務次數→視情況而定

【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4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第一次服務前半小時。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每小組代表須於服務前2天以電話或e-mail向機構督導確認出席人數,以利活動彈性調整。

✔若同學自行設計創意活動,請於活動前一週將活動計畫書mail機構督導,以利評估活動對於長輩的適合性與可行性。

【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服務後30分鐘。

✔反思地點→機構活動室

【學生需具備特長】

✔具國與台語能力(台語會聽即可)。

✔願意和長輩相處互動。

✔耐心、主動性高。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每次服務請提前至少10分鐘抵達,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2.若同學自行設計活動,其活動用具需在活動前預先準備完全,切勿在服務時段才進行準備,避免耽誤活動進行。

3.中心內部與入口全面禁止吸煙,敬請同學配合。

4.活動中,禁止同學無故離開進行中的活動,單獨在旁滑手機。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在高齡化的社會中,越來越多長者們需要我們去關心,希望透過年青學子的陪伴為爺爺奶奶的生活增添更多色彩與歡樂,體會人與人之間的回饋,真誠關係的建立。

 

服務對象: 長者服務
主要服務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