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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拿撒勒人會信德堂 服務類型:學童課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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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 ▶ 機構督導→鄭意如 ▶ 電子信箱→ppqboss@gmail.com ▶ 聯絡電話→0937-535-762 ▶ 電聯時段→09:00-20:00 ▶ 單位地址→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600號B1-1 ▶ 單位網站→http://www.nfc-tw.org/ ▶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或是FB暱稱)→LineID: ppqboss |
【服務時段】
【招募組數】 1組 ------------------ 共招募1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26.5小時,共12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3.5小時
【福利】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服務當天之午或晚餐 ✔彈性請假,個人以一次為限 (須補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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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 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600號B1-1 ▶ 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465號(古亭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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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相關】 ▶ 對象→古亭國中的學生 ▶ 性質→於學生放學後進行陪伴關顧、課後輔導、激發學習動力。 ▶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 → 10-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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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星期與時間→ 週四16:30-18:30 ▶ 服務日期 ・現場教學→09/29、10/6、10/20、10/27、11/17、11/24、12/1、12/8、12/15、12/22、12/29 (一次2小時,共11次。) ・亭中園遊會擺攤→11/12(六) 08:30-13:00
▶ 實際服務次數→共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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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2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 ▶TEATIME→09/28(三)19:00-20:30於信德堂綜合教室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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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16:15-16:30)抵達預備。 ✔於服務學習正式開始前,會於服務地點(信德堂教會)進行行前訓練。並安排二次以上之籌備會議, 籌劃進入古亭國中園遊會擺攤事宜. ✔亭中園遊會籌備會 ▶一籌→10/06(四)19:30-20:30於信德堂綜合教室三。 ▶二籌→10/27(四)19:30-20:30於信德堂綜合教室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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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每次服務結束後一個小時 ✔反思地點→同服務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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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需具備特長】 ✔ 對教學有興趣, 至少要不排斥與中學生接觸. ✔ 有愛心、耐心, 願意傾聽且能夠學習無條件給予者或細心、認真、負責、臨場反應佳之行政高手。 ✔ 具備課業輔導能力(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社會, 可專人專科)。 ✔ 團隊中, 最好能有籌備活動經驗者為佳. ✔ 團隊中, 若有會彈奏吉他或其他樂器者為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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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 因機構入口設有保全, 請先按鈴,並告知身份, 方得進入。 2 .當次服務或行前訓練請提早15分鐘抵達,並於集合時間前調整至最佳狀態進行服務。 3. 每次服務結束後, 機構督導與課輔老師視服狀況, 評估整組是否有需要加強臨時教育訓練。 4.課輔時間分為上下二個時段, 服務學習之大學生需在旁協助中學生完成作業或解答問題。若中學生已完成作業, 大學生可帶領益智類或能激起學習動力的活動(需自行預備) .5.在二個課輔時段中間的一個小時, 需協助帶領活動並陪伴學生,不得隨意離開岡位。 6. 每次服務學習需要安排值日生, 協助巡邏使用場地之恢復。 7. 亭中園遊會(11/12)將視籌備情況增開籌備會議。 8. 亭中園遊會當天(11/12), 服務學習團隊請假人數不得超過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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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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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愛心、耐心、關懷、付出、委身、活動籌劃與執行、與青少年相處與對話、人際溝通與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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