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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詠靜護理之家 服務類型:長者陪伴關懷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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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 ▶ 機構督導→吳昱陞 ▶ 電子信箱→a9015590155@yahoo.com.tw ▶ 聯絡電話→0909-837-660、0920-090-251 ▶ 電聯時段→08:30-17:30 ▶ 單位地址→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3段99號3-4樓 ▶ 單位網站→ ▶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或是FB暱稱)→ |
【服務時段】
【招募組數】 週間方案:1組 週六上午方案:1組 週六下午方案:1組 ------------------ 共招募3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週間方案:21小時,共7次 週六上午方案:21小時,共7次 週六下午方案:21小時,共7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週間方案:6小時 週六上午方案:6小時 週六下午方案:6小時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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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3段99號3-4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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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相關】 ▶ 對象→慢性疾病長者 ▶ 性質→陪伴、活動設計及帶領 ▶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約8到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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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方案名稱→週間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一至週五(固定一天)14:00-17:00 ▶ 服務日期 (任選7次時間,一週限定一次3小時) ・長者陪伴→10/4-10/7、10/11-10/14、10/17-10/21(10/19新生迎新演唱會)、10/24-10/28、11/14-11/18、11/22-11/25、11/28-11/30、12/01-/12/02、12/05-12/09、12/12-12/16、12/19-12/23、12/26-12/29(一次3小時,共7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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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名稱→週六上午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六08:30-11:30 ▶ 服務日期(任選7次時間,一週限定一次3小時) ・長者陪伴→10/22、10/29(北科校慶)、11/05(期中考預備週)、11/12(期中考週)、11/19、11/26、12/03、12/10、12/17、12/24(一次3小時,共7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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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名稱→週六下午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六14:00-17:00 ▶ 服務日期(任選7次時間,一週限定一次3小時) ・長者陪伴→10/22、10/29(北科校慶)、11/05(期中考預備週)、11/12(期中考週)、11/19、11/26、12/3、12/10、12/17、12/24(一次3小時,共7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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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4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 ▶週間方案→10/04(一)14:00-16:00,2小時。 ▶週六上午方案→10/15(六)09:00-11:00,2小時。 ▶週六下午方案→10/15(六)14:00-16:00,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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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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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每次服務結束後1小時 ✔反思地點→同服務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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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需具備特長】 ✔耐心 ✔個性外向 ✔需設計長者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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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活動企劃須於服務前五天寄給機構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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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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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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