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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台北市私立葉爸爸老人養護所 服務類型:長者陪伴關懷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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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 ▶ 機構督導→陳昭明 ▶ 電子信箱→evil0601@hotmail.com ▶ 聯絡電話→(02)2332-9985 ▶ 電聯時段→週一至週六10:00-18:00 ▶ 單位地址→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243之14號 ▶ 單位網站→ ▶ 其他聯繫方式→FB:台北市私立葉爸爸葉媽媽老人養護所 |
【服務時段】
【招募組數】 週間方案:1組 假日方案:1組 夜間方案:1組 ------------------ 共招募3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週間方案:21小時,共7次 假日方案:21小時,共7次 夜間方案:21小時,共7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週間組:6小時 假日組:6小時 夜間組:6小時
【福利】 ✔ 機構內服務如遇用餐時段提供午晚餐 ✔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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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 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二段243之14號、外出活動地點及內容由同學與長者共同討論後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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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相關】 ▶ 對象→失能長者 ▶ 性質→ 1.長者關懷陪伴、聊天 2.活動帶領(協助長者進行才藝創作或團康活動) 3.協助餵食(如有必要會在機構照服員指導下進行) 4.外出活動 5.夜間活動陪伴(夜間組) ▶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 →機構活動:失能長者8-10位 外出活動:失能長者4-5位(依狀況調整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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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方案名稱→週間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一或週二15:30-18:30 ▶ 服務日期 ・週一時段(選擇7個日期)→10/17、10/24、10/31(期中考預備週)、11/14、11/21、11/28、12/05、12/12、12/19、12/26(一次3小時,共7次。) ・週二時段(選擇7個日期)→10/18、10/25、11/1(期中考預備週)、11/15、11/22、11/29、12/6、12/13、12/20、12/27(一次3小時,共7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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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名稱→假日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六09:30-13:30 (中午用餐1小時不列計) ▶ 服務日期 ・週六(選擇七個日期)→10/15、10/22、11/5(期中考預備週)、11/12(期中考週)、11/19、11/26、12/3、12/10、12/17、12/24、12/31(元旦連假)(一次3小時,共7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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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名稱→夜間方案 ▶ 星期與時間→週三或週五18:00-21:00 ▶ 服務日期 ・週三時段(選擇7個日期)→10/5、10/12、11/2(期中考預備週)、11/16、11/30、12/7、12/14、12/28(一次3小時,共7次。) ・週五時段(選擇7個日期)→10/7、10/14、10/21、10/28、11/4(期中考預備週)、11/18、11/25、12/2、12/9、12/16、12/23、12/30(端午連假)(一次3小時,共7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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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4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及行前說明會,暫訂10/1(六)10:00-12:00,機構內,2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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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於每次服務後,進行15分鐘之下次活動分工、注意事項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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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當次活動結束後進行30-60分鐘反思 ✔反思地點→機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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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需具備特長】 ✔不排斥與長者互動 ✔俱台語溝通能力佳 ✔活潑熱情、主動積極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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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如需拍照,請先取得長者同意 2.照片僅用於期末成果報告或影片,請勿放置於個人臉書或社群網路 3.外出活動之費用由所有參與者( 長者、同學及機構陪伴者)共同分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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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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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服務的態度與反思,重於服務的成果與效益;藉由服務重新認識自己並體驗生命的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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