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 【身05】 長育康復之家

【單位名稱】長育康復之家

服務類型:身障帶領類

【聯繫窗口】

機構督導→李威毅

電子信箱→a25316230@yahoo.com.tw

聯絡電話→(02)2531-6230、0937-913-616

電聯時段→週一至週五09:00-16:00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0巷3號6樓

單位網站→http://changyufamily.myweb.hinet.net/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或是FB暱稱)→

【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1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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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募1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20小時,共8次

 (不含用餐、籌備、反思及交通時間)

【訓練時數】

5小時

【福利】

【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0巷3號6樓

【服務對象相關】

對象→慢性穩定的精神疾病患者

性質→康復期的精神障礙住民活動設計及帶領活動,包含動態與靜態活動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約20人

【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星期與時間→週六14:30-17:00

▶服務日期

・帶領活動→10/01、10/08、10/15、10/22、11/5(期中考預備週)、11/12、11/19、11/26(一次2.5小時,共8次。)

▶實際服務次數→共8次

【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4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

▶小組自行與機構洽談,於服務日前約行前訓練1小時

【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抵達預備。

【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每次服務後1小時

✔反思地點→請學生自行決定地點

【學生需具備特長】

✔個性活潑主動

✔需有耐心帶領住民活動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因住民專注度無法太久,故每次服務請準備至少一項動態及一項靜態活動交錯帶領,以免住民無法持續

2.進行之活動企畫書須於服務一週前將詳細活動安排內容寄給機構督導了解,並討論是否合適或做更好的調整。

3.視服務時間而定,活動須由同學自行設計,於服務前一週繳交活動教案給機構督導,透過討論確認後帶領。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服務對象: 身障服務
主要服務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