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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財團法人環宇國際文化教育基金會(雙鳳據點) 服務類型:學童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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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 ▶ 機構督導→林嘉裕 ▶ 電子信箱→a0980000056@yahoo.com.tw ▶ 聯絡電話→(02)2907-2114 ▶ 電聯時段→週一至週五10:00-18:00 ▶ 單位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26-1號2樓 ▶ 單位網站→http://www.icef.org.tw/ ▶ 其他聯繫方式→Line ID:0980000056 |
【服務時段】
【招募組數】 1組 ---------------- 共招募1組
【實際服務時數/次數】 22.5小時,共9次
【訓練時數】 4.5小時
【福利】 ✔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 志工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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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點】 (請填寫實際服務地點,以便授課老師前往,做為校外服務評分依據。)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26-1號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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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相關】 ▶ 對象→雙鳳社區新莊服務站弱勢家庭國中生(低收入戶、單親家庭、新住民家庭…等) ▶ 性質→多元藝能學習、活動設計與帶領 ▶ 人數(每個方案實際至少8人以上)→12~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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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案說明】 (此欄位僅須列出「實際接觸被服務者」之日期與時間,行前訓練、籌備及反思時間將於下方另計。) ▶ 星期與時間→週三18:30-21:00 ▶ 服務日期→10/12、10/26、11/16、11/23、11/30、12/07、12/14、12/21、12/28(一次2.5小時,共9次)
▶ 實際服務次數→共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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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訓練】 (指校方及機構於服務前單方面給予專業內容) ✔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共計2小時,日期詳見課程行事曆。 ✔機構內部訓練→10/5(三)18:30-21:00,新北市永和區仁愛路60號7樓會議室(環宇基金會總會),2.5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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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行前籌備】 (指小組於服務前的討論、預備及演練) ✔須於每次實際服務前15分鐘(18:15-18:30)抵達預備。 ✔每次實際服務前,須於該週週一提交當次服務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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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後反思檢討】 (必參加,不列入實際服務時數,但列入學期成績。) ✔檢討與反思時間→每次服務結束後一個小時 ✔反思地點→同服務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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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需具備特長】 ✔個性活潑主動,對弱勢兒少服務有耐心 ✔具備帶領課程活動能力 ✔每位組員需各自有不同藝能專長(例如:球類、音樂、美術、舞蹈、戲劇、團康、歌唱、說故事、遊戲、電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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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以下為機構特別需求,如為全體須遵守的將註記於共同注意事項。) 1.當次服務或行前訓練請提前至少15分鐘抵達,並於集合時間前自行用餐完畢。 2.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3.每次服務結束後,機構督導與課輔老師視服務狀況,評估整組是否有需要加強臨時教育訓練。 4.服務期間應注意自身服儀、言行,勿奇裝異服、拿手搖杯進教室、倚牆靠桌站立說話、坐兩腳椅、口出髒話、談論隱私話題或腥羶色等敏感話題…等。 5.勿閱讀與該次服務無關之資料,如需查閱手機、網路,僅與該次活動有關為限。 6.當次服務計畫書請務必如期繳交,若未如期繳交,機構督導得停止該次服務,且不給予該次服務之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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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與督導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校方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校方准假後(須附證明),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時限內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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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 愛心、耐心、感恩、惜福、人際關係、如何與青少年相處、活動帶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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