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 臺北市北投親子館(TA用)

臺北市北投親子館

機構督導:陳渝涵 / 社工員

聯絡電話:(02) 2898-3217 #14

方便電話聯繫時段:週二至週五09:00~12:00、14:00~17:00

電子信箱:educare201208@gmail.com,a120220ms25@yahoo.com.tw

單位網站:https://goo.gl/Ld7xMd

///可選擇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負責TA///

【學18】工設6

無TA

 

///服務時數///

【學18服務22.5小時

(服務時數不含用餐及往返交通時間)

 

///福利///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服務對象與性質///

對象:學齡前兒童(0~6歲)約15-30位

性質:協助北投親子館活動進行及幼童陪伴

///服務地點///

機構服務:台北市北投區光明路22號

外出服務:鄰近社區公園、動物園、士林官邸等,視活動安排而定

///服務方案說明///

服務內容:

館內活動、外展活動、與親子互動

【學18服務日期與時間:

週六09:30-11:00,13:00-14:30,15:30-17:00

4/9、4/23(期中考週)、5/7(母親節連假)、5/21、6/4

///服務行前訓練///

þ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日期詳見行事曆。

þ機構內部訓練8小時,3/26 (六) 09:00-18:00,內容為認識親子館、兒童發展、活動內容設計及模擬之後的服務。

///服務行前籌備///

在機構訓練時會提供資訊請小組準備,在每次服務後與督導討論

修課學生必須自行約定時間預備或討論活動細項,及製作服務所需道具。

///學生需具備特長///

以動態活動設計與帶領為主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且務必穿著襪子。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TA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TA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TA准假後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一週前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從兒童活動規劃及帶領過程中,學習帶領技巧以及與孩童互動之技巧。

 

服務對象: 學童服務
主要服務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