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灣盲人重建院 (2/24更新)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灣盲人重建院

機構督導:梁郁馨 / 社工

聯絡電話:02-2998-5588 # 325

方便電話聯繫時段: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00~17:00

電子信箱:xin@ibt.org.tw

單位網站:http://www.ibt.org.tw/

///可選擇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共招募 2 組

 

///服務時數///

服務20小時

 (服務時數不含用餐及往返交通時間)

 

///福利///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保險

///服務對象與性質///

對象:視覺障礙者

性質:視障服務、宣導及街頭募款活動

///服務地點///

機構服務: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384號

外出服務:視活動安排而定

///服務方案說明///

服務日期與時間:

週六16:00-21:00,4/9、4/23、4/30 (中間休息一小時)

週日16:00-21:00,4/10、4/24 (中間休息一小時)

服務日期與時間

內容

地點

4/09(六) 14:30-17:30

宣導及街頭募款活動

(惠光導盲犬)

台北花博

(捷運圓山站)

4/10(日) 14:30-17:30

(期中考預備週)

4/23(六) 16:00-21:00

(期中考週)

宣導及街頭募款活動

(惠光導盲犬)

桃園大遠百

(桃園火車站)

4/24(日) 16:00-21:00

4/30(六) 16:00-21:00

宣導及街頭募款活動

(惠光導盲犬)

板橋大遠百

(捷運板橋站)

///服務行前訓練///

þ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日期詳見行事曆。

þ機構內部訓練,3/12(六) 09:00-12:00,機構內惠光樓地下一樓。

///服務行前籌備///

修課學生必須自行約定時間預備或討論活動細項,及製作服務所需道具。

///學生需具備特長///

因服務內容較多為協助活動進行,小組需活潑大方勇於接觸人群,也要夠細心及耐心協助視障者。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1.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分鐘抵達,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2.配合事前的預備、活動進行及事後收拾工作。

3.須全勤出席(含行前籌備、服務後場復與反思),並繳交心得1篇,才發予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4.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TA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TA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TA准假後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一週前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透過服務了解視障者以及導盲犬相關服務內容,並學習視障協助技巧協助視障者參與社會活動。

 

服務對象: 綜合服務
主要服務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