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 臺北市私立慧光老人養護所

臺北市私立慧光老人養護所

機構督導:陳宛君 / 社工員

聯絡電話:(02)2558-2275

方便電話聯繫時段: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00~18:00

電子信箱:kavs9494@hotmail.com

單位網站:https://goo.gl/KN6aWq

///可選擇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共招募1組

 

///服務時數///

服務21小時

 (服務時數不含用餐及往返交通時間)

 

///福利///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服務對象與性質///

對象:年滿60歲以上,因疾病導致全攤、半癱,日常生活需要協助及患有失智症,且無法定傳染病之長者

性質:團康帶領、關懷陪伴、外出活動、節慶活動支援

///服務地點///

機構服務:臺北市寧夏路32號5樓(靠近雙連捷運站,寧夏夜市)

///服務方案說明///

服務日期與時間:

一、週一、週四、週六、週日之15:00-17:00,由小組自行安排日期進行服務,一週乙2小時為限。

二、4/30(六)或05/01(日)舉行母親節慶生會,二天選一天,時間14:00-17:00,這個活動為必選活動,合計共10次服務。

服務內容:

團康活動:麻將、撲克牌、卡啦ok、陪伴外出散步、造型氣球課程、家樂福購物。聊天關懷:復健、個別活動、按摩、讀報。母親節活動設計。若機構有特殊活動需要支援,會與小組溝通,視情況調整服務時間。

///服務行前訓練///

þ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日期詳見行事曆。

þ機構內部訓練,為第一次服務的13:00-15:00。

///服務行前籌備///

小組需設計2次各1小時團體活動及母親節活動,例如:美勞活動、帶動唱、團康帶領、舞蹈教學需由同學準備活動,計畫書需於活動1週前繳交。活動道具自行於排練前製作完畢,排練時須配合實際使用。採買物品需經督導確認後方可採買,並打統編99174241。

///學生需具備特長///

機構以60歲以上長者為主,服務主要是參與長者的活動,小組個性需不怕生、活潑主動,組員間彼此互相幫忙,不排斥和長者互動。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反思是在服務結束後才開始進行,全體必到。

2.不可將長者照片放至公開的部落格,維護長者隱私。

3.服務期間如果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取消,若時數不足,會再依情況調整服務時間。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TA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定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TA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TA准假後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一週前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1.學習如何傾聽關懷他人,進而反思與親友間的互動關係。

2.透過服務及訓練課程,了解各項慢性疾病的狀況及預防。

3.安排活動設計,學習其辦理大小活動該注意的事項及過程。

4.觀看其銀髮生活,提早規劃其老年生活。

 

服務對象: 長者服務
主要服務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