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臺北市西區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臺北市西區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機構督導:黃嵩荃 / 社工員

機構電話:(02)2558-0170

聯絡時段:週二至週六9:00~12:00、下午1:00~5:30

電子信箱:singleparenttp@gmail.com , j1234506@hotmail.com

單位網站:http://www.redheart.org.tw//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0&article_id=19

https://www.facebook.com/singleparentrh(臉書粉絲專頁)

///可選擇服務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

 

 

 

 

 

 

 

 

 

///招募組數///

共招募 1

 

 

///服務時數///

服務21.5小時

(服務時數不含用餐及往返交通時間)

 

 

///福利///

個人服務時數證明

保險

三次服務期間之中餐

交通費(中心與活動地點之往返)

中心製作之紀念品

///服務對象與性質///

對象:台北市大同區7-12歲兒少約10

性質:弱勢學童週末活動規劃帶領

///服務地點///

機構服務:台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7

外出服務:視活動安排,如台北市內湖區金面山、新北市三芝區淺水灣

///服務方案說明///

服務日期與時間:

11/21() 上午9:00~下午4:30,地點:機構內

08:30~09:00

集合與活動預備 (必到,列入籌備時數)

09:00~12:00

學業輔導與陪伴

12:00~13:00

共備餐點與共食

13:00~16:30

發環保意識與志願服務之團康活動

16:30~

服務檢討與反思

11/22() 上午9:00~下午4:00,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金面山

08:30~09:00

集合與活動預備 (必到,列入籌備時數)

09:00~10:00

交通時間

10:00~15:00

登山遠眺

15:00~16:00

交通時間

16:00~

服務檢討與反思

11/28() 上午9:00~下午5:00,地點:新北市三芝區淺水灣

08:30~09:00

集合與活動預備 (必到,列入籌備時數)

09:00~11:00

車程與濱海風光

11:00~11:30

濱海野餐

11:30~12:00

淨灘前準備

15:00~17:00

車程與濱海夕照

17:00~

服務檢討與反思

///服務行前訓練///

þ學校舉辦之期初行前訓練,日期詳見行事曆。

þ機構內部訓練4小時,10/20()18:3020:30認識中心服務內容、10/27()18:3020:30認識服務學習內容。

///服務行前籌備///

請同學自行約時間籌備,並於每次服務前與社工完成規劃討論。行前籌備可透過臉書與社工進行線上討論。

///學生需具備特長///

同學能具備耐心為佳,服務以活動形式進行,同學需具備規劃活動、執行活動能力。

///機構服務注意事項///

1.當次服務請提前至少30分鐘抵達,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2.在活動中需分工負責活動內容(小隊輔、活動組、總務組、教學),並配合事前的預備、活動進行及事後收拾工作。

3.須全勤出席(含行前籌備、服務後場復與反思)

4.請勿於活動中與學童私下有金錢、手機等個人財產往來,遵守機構相關規範。

///服務-學習課程共同注意事項///

1.服務-學習課程分為「校內室內課程」、「校外實際服務」、「服務前籌備」與「反思」,缺一不可。

2.校內課程請依授課老師上課標準訂定。

3.校外服務僅能安排於課後,不得安排於與其他正式課程衝突之時段(含服務-學習校內課及班週會),不論該時段是否有集合,都不得以公假或事假方式進行服務,違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4.進行校外服務時,請務必全程配戴課程所規定之名牌。

5.服務時請注意服裝舉止,不得穿著暴露及穿著露出腳趾的鞋子,且不得於服務時有菸酒味。

6.當次服務或訓練請提前至少10~30分鐘抵達(請依機構規定),並請同學切勿遲到、早退或缺席,逾時者當次服務一律不列入記錄。

7.服務內容必須符合課程需求,且不得於服務及反思過程中從事與服務無關之內容(如使用手機、睡覺、寫作業等);如服務內容有疑慮(如與合約不同之服務內容、長時間勞務性打掃工作等)請務必立即反應給TA及校方。

8.每次服務結束後都必須進行「反思」,反思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組負責TA依當次服務狀況評估,無故未參與者當次服務不列入記錄。

9.訂訂好之服務日期不得任意更動,如須請假,必須先經過TA審核,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喪假)不得准假。TA准假後須與督導協調補時數確切日期,並於一週前繳交「修課小組服務時間異動申請書」。

10.學期末依規定必須製作小組團體作業,並務必出席慶賀頒獎典禮。

11.學期結束,授課老師、TA及督導會依服務及課堂表現評學期成績。

///服務&學習///

1. 認識「生命教育」的內涵、時代意義,瞭解生命教育教學原則和精神

2. 認識「思考教學」,學習用生命教育教學方法,帶領學童運用團康活動進行討論,以達生命教育的教學目的。

3. 認識「體驗活動」,幫助學生藉著體驗活動之示範,學習體驗活動中帶領技巧與原則。

4. 認識「關懷陪伴」,學習以正確的眼光、應有的教學態度來看待兒童的行為特質。 

 

服務對象: 學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