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社團』方案者
1. 以個人為單位,個別申請。
2.9/7(三)~9/15(四)中午12時前填寫『社團服務-學習』申請書,向社團提出申請。
3.社團於9/16(五)前與學生完成簽約並開立『社團同意書』交給學生,
由學生送至歐陽教官處備查。(9/16前經社團認可者可免參加說明/博覽會)
4.社團選出小組長,並於9/16(五)下午6時前寄小組成員基本資料電子檔給歐陽教官,
並指派社團TA督導學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