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申請臺北科大109-2學期服務學習課程

【課程說明】

▲本校服務學習為校訂必修實作課程,修課學生須以7-8人的小組完成課程,課程說明如下:

地點

課程帶領者

課程內容說明

全學期時數

校內

課程承辦單位

課程進行方式與說明

學期第1週 (原課堂時間,1小時)

6小時

課程測驗與編組

學期第2週 (原課堂時間,1小時)

校外單位討論與申請

學期第3週 (原課堂時間,1小時)

慶賀分享會-期末成果發表

學期第15週 (6/6,3小時)

校內

教學助理(TA)

服務前心態建立

學期第3至5週 (3/9-3/28,1小時)

3小時

服務後反思與社會議題鏈結

學期第10至18週 (2小時)

校內

兼任教師

社福單位服務內容驗收

學期第6週 (原課堂時間,1小時)

2小時

小組Meeting

學期第10至18週 (1小時)

校外

社福單位種子老師

至校外社福單位進行行前訓練或服務實作

學期第5至15週 (3/22-6/5,14小時)

14小時

【校外課程申請方式】

109-1學期已有申請的「舊單位」:課程承辦單位已將新版申請表寄至109-1學期有申請的社福單位窗口信箱,請直接回傳擬修改的文字,為節省往返確認時間,不須修改的部分不用回傳。

109-1學期未申請過的「新單位」:請至北科服務學習網【課程資訊】申請臺北科大109-2學期服務學習課程(https://slc.ntut.edu.tw/p/404-1045-106808.php?Lang=zh-tw)下載填寫表格(申請表單於頁面最下方),為避免漏信,建議於寄出申請後隔天電洽(02)2771-2171分機1289 (週一至五14:00後)。

請於3/1(一)前提交申請,申請後課程承辦單位會依照內容進行審核,並視狀況安排實地評估。

【安排校外課程(校外服務或行前訓練)注意事項】

▲因間接服務須較長時數與較多次數才能達成效益,申請內容請盡量以「直接服務(有接觸服務對象)」為主。

▲整組執行時間與地點須完全相同,不得拆組。

▲帶領學生過程中不得有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國籍、社會出身、財產或其他身分區別。

▲為避免爭議,請勿以任何名義向學生收取費用(包含請學生代墊),也不得以成績為由要求學生從事與課程無關之內容,或臨時增加時數。

▲課程已有安排校訂作業,為避免加重修課學生負擔,煩請斟酌作業分量。

▲校外課程(校外服務或行前訓練)安排規範:

可安排之日期為3/22(一)至6/5(六),如實際執行超出此範圍,將列入新學期(110年第1學期)申請審核考量。

總時數最少須安排10小時,最多14小時,時數務必包含行前訓練(至少0.5小時),以幫助小組快速進入狀況。

最少須安排3次,最多5次,同一天如有兩個時段僅能算1次,若行前訓練與服務於同一天亦同。

校外課程(校外服務或行前訓練)每次須安排2至6小時,應避免往返交通時間大於單次服務時數。

以上時數及次數包含行前訓練、前置預備、校外服務、場地復原及後續檢討,時數不包含車程。

期末校方已有安排成果分享交流會(6月6日的慶賀),申請的時數中不須安排成果發表。

【特殊日期】

▲4/2(五)至4/7(三)

春假

4/6(二)至4/7(三)為北科校訂運動會補假日

▲4/19(一)至4/23(五)

期中考週

可安排校外課程,惟錄取小組前請再三提醒同學安排後不得任意請假或調動日期。

▲5/1(六)至5/2(日)

勞動節

▲5/8(六)至5/9(日)

母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