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服務學習課程的目的為讓同學親自走進人群,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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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
日期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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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傳申請 |
即日起至9/13(日) |
▲直接將新版的日期時間Mail至「sl1289@mail. ▲如除了日期時間還有其他部分需要修改,請說明修改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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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 |
9/14(一)至9/20(日) |
▲依照本學期修課人數評估社福單位可招募組數。 ▲考量課程性質,如申請方案過多,會以「直接服務」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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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上架 |
9/21(一)至10/4(日) |
請社福單位協助確認申請內容,並妥善保管錄取密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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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合週 |
10/5(一)至10/15(四) |
收小組履歷表及聯繫有意願的小組,並於10/15(四)前繳回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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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服務週 |
10/17(六)至12/31(四) |
【109-1學期申請校外服務安排規範】 ▲內容請盡量以直接服務(有接觸服務對象)為主 ▲服務安排維持以「組」為單位(團進團出),且小組皆為同班。 ▲可安排日期為10/17(六)至12/31(四) ▲每週至多1次 ▲每次2至4小時(不含車程) ▲全學期總次數為3至5次 ▲總時數限定為10至14小時 ▲以上時數及次數皆含行前訓練、前置作業、場地復原及後續檢討。 ▲帶領學生的過程中須避免爭議,不得有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 ▲為避免爭議,請勿以任何名義向北科學生收取費用(包含請學生代墊)。 ▲不得以課程成績為由要求學生從事與課程無關之內容,或臨時增加時數。 ▲期末作業已有校定個人心得及團體影片,為避免加重同學負擔,煩請社福單位斟酌作業分量。 【特殊日期】 ▲10/31(六)至11/01(日)→校慶,北科全校正常上課上班日,不得安排校外服務。 ▲11/02(一)至11/08(日)→期中考預備週,可安排校外服務,惟錄取小組前請再三提醒同學安排後不得任意請假或調動日期。 ▲11/09(一)至11/15(日)→期中考週, 可安排校外服務,惟錄取小組前請再三提醒同學安排後不得任意請假或調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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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
1/18(一)至1/24(日) |
請社福單位協助依修課同學學期表現評比個人學期成績。 |
